
活動緣起
交通部航港局建置「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提供用戶一站式航港資訊服務,包括數據統計分析工具、航港法規查詢系統、最即時的航港新聞,以及百大航商運能等相關資訊,以便用戶輕鬆取得多元且豐富的航港資料內容,了解航港的發展現況與未來趨勢。
為充分發揮「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中資料的價值,本活動旨在透過舉辦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活動,鼓勵各用戶運用本平臺提供之數據報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更深入的加值應用,以激發產官學界對智慧航港應用之創意。並且期望藉由此活動,促進與航港相關單位之交流互動,以創造更多未來航港創新應用之發想。

參賽資格與規範
- 學生組:全國各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社會組:各界社會人士、從業之個人、團體、公司等,包含各公務單位(航港局內部人員除外)。
參賽資格
- 組隊規則:每隊組隊參賽人數可最多6人(1 人也可成隊),每人只能參加1個隊伍,不得重複參加。
- 指導老師:如以學生組名義參賽,每組需邀請1位指導老師方可報名,指導老師須非為114年航港發展資料庫平臺維運精進案所特聘之顧問。
- 作品原創性:參賽作品不得仿作或抄襲,若經查證屬實,本競賽小組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沒有繳交書面報告書,或參賽資格有任何不符本競賽計畫書規範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規範

第五屆競賽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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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運輸技術
- 智慧港口管理
- 智慧物流管理
- 智慧航港創新應用
- 智慧港口大數據應用
- 人工智慧在航港業的應用
-
航港韌性與創新發展
- 高度韌性港口創新
- 綠色港口發展應用
- 自由港區創新
- 智慧港埠創新
- 航運產業鏈脆弱度與恢復力
- 能源糧食礦產大宗物資運能趨勢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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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航運與永續經營
- 永續發展政策創新
- 航運產業脫碳策略應用
- 自主船舶發展應用
- 綠色船舶監理創新
- 國際環保政策下之因應策略創新

開放資料應用
本競賽參賽作品之主題範圍,係針對「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所提供之資料及競賽推廣網站公開之資料,進行航港、海運、船舶、船員等領域相關研究與應用。惟須符合以下規範:
- 參賽作品篇幅須介於10至20頁。
- 競賽使用資料均須註明資料來源。
-
須使用航港局「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所提供之開放資料,並附上資料使用佐證表。(含結構資料及非結構資料。
https://imarine.motcmpb.gov.tw/#/
)
註:經本案顧問團隊建議,開放之資料詳見競賽辦法之附件3。 -
可搭配運用具參考性之公開資料,如: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或其他單位之開放資料,惟報名參賽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使用暨資料運用同意書,承諾競賽使用之資料為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之資料及其它所運用之資料皆屬公開資料範疇,並就所運用之資料提供資料運用來源細節表。
註:詳見「競賽辦法之附件1-報名作業 (一)個人資料使用暨資料運用同意書、(二)資料運用來源細節表」 - 參賽之作品範圍不侷限於資訊技術或軟體應用,凡涉及航港資料之分析與應用,資料參考來源含「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之資料者,皆可做為競賽作品報名參賽。

Method
競賽方法
競賽時程
流程 | 預定時間 |
---|---|
報名期間 | 114年3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 |
參賽者線上評審說明會 | 114年6月3日舉辦 |
入圍決賽公告 | 預計114年6月27日前 |
決賽作品繳交期間 | 公告後至114年7月31日 |
決賽辦理日期 | 預計114年8月6日至114年8月8日 |
決賽結果公告 | 預計114年8月15日前 |
頒獎暨成果發表會 | 預計114年8月28日舉行 |
參賽者評審說明會
預賽及決賽競賽方式、評審規範之說明。
將於 114 年 5 月 30 日公告確切辦理時間及線上會議室網址。
- 辦理時間:114年6月3日
- 辦理地點:線上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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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針對競賽規範及決賽評分標準進行說明,說明會議程如下
項次 議程規劃 時間 1 進入線上會議室 2 競賽議程說明 10分鐘 3 評分規範說明 10分鐘 4 競賽規範Q&A 10分鐘
預賽
- 評審時間:114年6月6日至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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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式:
- 採書面評審,由競賽評審小組針對各符合初審參賽隊伍之書面報告書進行審查評分。
- 書面報告書未依規定格式撰寫、主題偏離競賽議題範圍,以及未清楚標示資料來源取得處之隊伍,作品將不予計分,視為淘汰。
- 為使評審作業中立及客觀,繳交之作品資料中將隱藏參賽者隊伍背景資料。
- 錄取學生組至多10組、社會組至多10組參賽隊伍進入決賽,惟若各組參賽隊伍綜合審查評分高於參考值,則錄取之隊伍數不在此限,可由評審委員視實際情形斟酌增減之。
- 評審結果: 經評審通過進入決賽之參賽隊伍名單將於114年6月27日前公告於本競賽之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個別通知參賽隊伍主要聯絡人。
決賽
- 決賽時間: 預計於 114 年 8 月 6 日至 8 月 8 日(將視決賽隊伍之多寡調整決賽辦理時間)
- 決賽地點: 交通部航港局。(採實體方式辦理)
-
決賽方式:
- 參賽隊伍於決賽階段將書面報告書以簡報方式呈現並提交簡報檔案至承辦單位。
- 收件截止日:公告名單後至 114 年 7 月 31 日。
- 收件方式:以電郵提供雲端連結,送達之簡報檔案由承辦單位於決賽日期前5日,先行提供評審小組審閱。
- 進入決賽之隊伍應於承辦單位通知決賽日期與時間進行簡報,簡報順序將依照報名順序,缺席決賽之隊伍將取消其決賽資格。
- 每隊參賽隊伍作品簡報時間將視決賽隊伍數調整,原則以不超過20分鐘,並接受評審委員統問統答5至10分鐘。
- 經本競賽評審小組綜合評量參賽隊伍之作品,評定優勝序位,每排名序位以1隊伍為限。
- 本競賽將不開放入圍決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或長官列席,以維持評審裁量公正性。
- 通過預賽後入圍決賽者可視需求依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提出參賽證明申請。
- 進入決賽之各組隊伍,將贈予每人活動T-Shirt 乙件,需於決賽時穿著該活動T-Shirt。
頒獎 / 發表會
本競賽發表會預計訂於114年8月28日前舉行,將邀請各組優勝隊伍出席,進行得獎作品之發表。(無法參加發表會之隊伍,將取消其獎金)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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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
每隊獎金10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團體獎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5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團體獎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2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團體獎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8千元 每位獎狀乙紙 團體獎獎狀乙紙 |
指導教授獎金限額1萬元 獎狀乙紙 |
指導教授獎金限額5千元 獎狀乙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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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 |
每隊獎金10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5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2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位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8千元 每位獎狀乙紙 |
權利歸屬與相關規定
- 獲獎隊伍應配合主辦單位參加頒獎及成果發表會進行作品簡報發表,每隊至少派員1人。
-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與本競賽決賽隊伍後續合作,該隊伍之競賽成果如獲主辦單位推廣使用,應協助參與後續工作。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且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未曾自行或提供他人用於直接或間接之營利目的或未曾接受任一單位補助(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交通部、其他政府機關或民間單位,但不含所屬學校、系、所本身之經費),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規範事項者,提交評審委員會決議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所有參賽作品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為參賽隊伍所有,其相關法律責任亦由該隊伍承擔;惟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供主辦單位依需求推廣競賽作品。另對於得獎作品,其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具有無償使用之權利。
- 得獎之參賽者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 88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應依同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扣繳並列單申報。
- 主辦單位不退回參賽者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或資料,參賽者必須保留參賽作品原始檔以供查核、簡報之用。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產生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另參賽隊伍於參賽期間應善盡資安作為,若參賽隊伍資料夾帶病毒、惡意軟體(程式)及不當資料存取等違反資安行為,肇致其他參賽者、主承辦單位資料發生遺失、竄改、偽冒、無法辨識、毀損或相關未公開公務資料外洩等情形,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 本競賽活動如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一切更動將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布為主,惟不再個別通知。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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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作業
報名規範
- 參賽隊伍須於隊員中指派一名主要聯絡人,提供聯絡方式,須包含姓名、連絡電話、電子信箱等。參賽隊伍需於報名截止前繳交報名表單及收件表單,並將 書面報告書、 資料運用來源細節表與 個人資料使用暨資料運用同意書 等文件檢附於上述表單中。
- 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將會進行審核作業,依報名順序向參賽隊伍主要聯絡人確認報名資料。
- 參賽者如於線上報名時係因網路或其它因素造成報名失敗,而無法收到報名成功之通知信件時,請參賽者逕自聯絡承辦單位,惟仍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單位提供之信箱,茲以證明參賽隊伍符合初審階段之資格。
書面報告書收件
書面報告書請按主辦單位期程於網路上傳方式繳件,每一隊伍限提交乙份檔案。
請於 報名截止日 (114 年 5 月 31 日) 前 提交報名表單及收件表單所需之各項資訊及文件,如報名期間遇作品無法順利上傳情形,請欲報名參賽者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如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繳交作業,將不具參賽之資格。
完整報告書格式規定
中英文一律採取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如遇特殊圖片或表格不在此限,並須包含但不限以下內文規定:
文件封面格式: 白底黑字,字體為 18 號字標楷體
- 第一行:
「第五屆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 第二行:
發想作品名稱。 - 目錄:
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須包含圖表目錄。 - 摘要:
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以 1 頁為限。
內文: 須至少包含目的、適用範圍、名詞解釋、內容、參考資料來源、附件等
- 標題為 16 號字標楷體,內文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行距為固定行高 20 點。
- 數字標號:依序為壹、一、(一)、1、(1),其餘標號自訂。
- 頁數不得少於 10 頁,至多 20 頁。
電子檔格式: 應整併為單一 PDF 檔案,檔案大小不超過 30MB。
報告書不得標示參賽隊伍成員姓名、服務單位/就讀學校或科系等任何可資辨識並影響評審公平性之背景資料,違反者取消該隊伍之參賽權利。
書面報告書之內容呈現
- 研究主軸、目的
- 創新性 (或亮點) 說明
- 現況分析
- 資料分析模式與方法(導入大數據分析尤佳)
- 研究流程、推論邏輯與理論依據
- 未來資料之應用
- 實際案例與國外文獻等(有助充實作品內容)
-
資料來源註明
- 必須使用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之資料,可另搭配使用其他公開資料,惟須詳述資料來源與相關參考文獻。
- 皆須註明實際使用之資料來源,例如: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快捷查詢/航線/XXXXXX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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